为最大限度切断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诈骗集团勾结的犯罪链条,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关联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案件数量快速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且跨境特征日益明显。一些诈骗分子走出“国门”,与境外人员勾结,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境内外衔接紧密的诈骗团伙,有的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极大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面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办案协作配合。最高检、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案件,依法从重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和境内协同犯罪人员。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有针对性解决跨境电诈案件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由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内部层级多、分工细、链条长,并且一些案件幕后“金主”“骨干”往往逃匿境外,给打击治理工作带来不小难度。从此次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的8起案件看,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虽然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了大量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也已受邀介入案件引导取证,但案件“金主”“骨干”到案较少,且关联境外其他诈骗犯罪集团案件。通过挂牌督办,加大警务执法合作和境外缉捕力度,强化全链条打击,无疑有助于形成从重从快严打合力,斩断犯罪链条,遏制跨境电诈犯罪滋生蔓延。

  电信网络诈骗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在强化事后打击的同时,也要做好事先防范。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办案协作,坚持打团伙、摧网络、挖主犯、斩链条;不断加强精准预警劝阻,持续开展普法反诈宣传活动,全面增强群众识诈防诈“免疫力”,让不法分子无处可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