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重的,除依法追究欠薪违法责任外,还要按规定计入企业综合评价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的要“应列尽列”,始终保持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

  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已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可视情进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公示。对企业发生严重欠薪违法行为或多次发生欠薪违法行为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落实失信惩戒制度,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对已列入的、违法行为已改正且列入时限满6个月的或列入期限届满的,应依法将当事人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影响。

  要对违法线索快速查处,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将符合失信联合惩戒条件的企业依法列入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出现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恶意欠薪的企业,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