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黑营商规[2024]2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对失信惩戒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动态更新了《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关于《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的说明

 

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