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宣传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绥芬河  浏览次数:878

为进一步推动卫生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规范诚信经营行为,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近日,绥芬河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宣传、讲解活动。

卫生监督员深入绥芬河市旭升国际大酒店、希岸酒店、利欧商务会馆等住宿、洗浴场所,现场发放了《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宣传单,现场讲解了公共场所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信用修复指导等相关要求,与责任人签订了《守信践诺承诺书》。累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10余条,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及法治观念,提升了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自2023年起,我市全面推行公共场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优秀(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D级)、信用差(E级)。运用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管信息,定期对公共场所信用主体进行卫生信用评价,根据卫生信用评价结果,建立新型监管工作机制。

同时,在单位一楼大厅设置了投诉举报信箱,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公示了投诉受理举报电话:0453-3955805,欢迎广大群众及消费者积极举报公共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绥芬河市疾控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责任人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相关工作培训指导,督促经营者加强场所卫生管理,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有效提升我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监管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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